2023年11月25日,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F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和慈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建設目標,加快推進新時代十堰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切實發揮慈善公益在經濟發展、民生保障、社會治理、鄉村振興中的重要作用,推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促進共同富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國務院關于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湖北省慈善條例》《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結合實際,市民政局起草了《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十堰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起草過程
十堰市民政局結合我市實際,牽頭起草了《實施意見》?!秾嵤┮庖姟吩诰W絡公開征求意見的同時,分別向市直有關單位及各縣(市、區)民政局征求了意見建議,經司法審核,并經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2023年11月25日,《實施意見》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三、工作目標
推動全市慈善款物募集年增長率保持在10%以上,到2030年基本實現慈善組織常態化實體工作機構和黨的建設全覆蓋,慈善工作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持續提升,大眾慈善、網絡慈善蓬勃發展,慈善項目更加便捷、透明、惠民,市縣鄉村四級聯動工作體系覆蓋率100%,努力構建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十堰慈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有力服務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建設大局。
四、主要任務
(一)規范慈善組織發展。加強慈善組織黨的建設,嚴格依法登記認定慈善組織,完善慈善組織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規開展慈善活動。
(二)夯實基層慈善平臺。推動慈善工作向鄉鎮(街道)、村(社區)覆蓋,鼓勵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設立社區公益基金,企事業單位、各類組織設立慈善工作點或慈善展位。
(三)構建多渠道捐贈機制。廣泛開展“慈善一日捐”“慈善隨手捐”等活動,鼓勵企業、商行業協會等設立慈善冠名基金,積極穩妥發展網絡慈善。
(四)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將適合政府購買服務的慈善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推動慈善項目實施。
(五)加強慈善合作交流。支持我市慈善組織加強與外地慈善組織合作,創新“慈善+商協會”合作模式,設立十堰駐外地商會慈善工作聯系點。
(六)大力發展慈善信托。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運用慈善信托方式參與慈善活動。
(七)推進慈善信息化建設。搭建“十堰慈善數字化管理平臺”,提供政策咨詢、宣傳引導、組織培育、項目推介、信息公開、需求指引等服務。
(八)推進慈善與社會工作、志愿服務融合發展。充分發揮慈善事業與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等資源優勢互補、深度融合,助力共同締造。
(九)建立完善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銜接工作機制。全面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支持慈善組織有針對性地為特殊困難群體提供訪視照料、心理慰藉、康復訓練、能力提升等服務。
(十)創新慈善應急機制。建立完善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的慈善應急協調機制,加強慈善組織應急資源儲備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慈善組織應急救助能力和專業水平。
(十一)弘揚新時代慈善文化。深入開展慈善文化“六進”和“中華慈善日”“湖北慈善周”宣傳活動,將每年9月確定為“十堰慈善月”,常態化開展慈善文化主題宣傳。
(十二)加強行業自律。加強對慈善行業組織及其活動的引導與規范,鼓勵開展行業評估,推動行業自律。
(十三)強化人才保障。加強慈善工作人才隊伍建設,鼓勵縣級慈善會完善組織架構和工作體系,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
(十四)健全激勵制度。做好“中華慈善獎”“湖北慈善獎”評選推薦工作,各級各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分層級開展慈善表彰。重視推薦社會責任感強、對慈善事業發展貢獻突出的企業代表和個人代表參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職務。
五、保障措施
從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等4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和要求。進一步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工作責任,各級政府要建立慈善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政府分管同志為召集人,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各司其職,指導、推動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健全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慈善工作網絡體系,推動慈善工作落實。各級黨委、政府要支持和推動慈善事業發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慈善事業發展作為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將所需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對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的督導力度,嚴厲打擊以慈善名義進行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